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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

2017-09-29 19:19:00

(2017年9月29日上饶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主要形式,严肃会风会纪是确保会议效果和质量的必然要求。为切实提升会议效果和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的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从其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更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集体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常委会会议是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重要平台和主要渠道,人大常委会会议不同与其他会议,有选举、表决、满意度测评等事项,其结果具有法定效力,组成人员到会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地方国家权力行使的效果。组成人员应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责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其他社会活动必须服从常委会会议安排。

二、完善请假制度。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组成人员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当向会议主持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同时向常委会办公室报备。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书面请假的,可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电话方式请假,经同意后向常委会办公室报备。在会议举行期间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也应履行请假手续。组成人员12个月内未经请假缺席2次或请假4次均应予以劝辞。

三、严肃会场纪律。常委会会议举行时,凡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进入投票选举、表决阶段,迟到者按缺席处理。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必须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在会场内吸烟、随意走动、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准交头接耳、打瞌睡、开小差,不准在会场外大声喧哗,不得在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应按会议要求着装,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

四、认真审议积极发言。组成人员应当仔细研读预先通过组成人员电子邮箱或微信送达的会议文件和有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作好审议准备。在参加常委会会议时,应当围绕议题主动、充分地发表意见,不泛泛而谈,力戒假话、空话、套话。

五、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妥善保管会议资料,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六、实行通报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办公室在发送通知的同时,将截止上一次会议组成人员请假情况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微信群公布。

七、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常委会办公室确定专人加强与组成人员的工作联系,特别是会议召开前与非驻会组成人员的联系。常委会办公室在召开会议前7日将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安排和有关会议材料等以电子文本模式发至每一组成人员,通知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如常委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举行,或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等特殊情况,常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确保会议正常举行。


上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